急停按钮可以说是机器上最容易识别的元素,并具有众所周知的特定功能。这并非偶然,而是职业安全与健康管理局(OSHA)等管理机构提出的要求和标准。NFPA 79(工业机械电气标准)将急停定义为“用于应对事故或危险情况的装置”。
它们不被视为机器安全防护设备,因为急停装置既不具备检测功能,也不能防止人员暴露于机器危险中;相反,当人员意识到危险并启动急停装置时,它们才会做出反应,使危险运动停止。
换句话说,急停是一种二级安全措施。作为一个独立的辅助安全功能,最好不要将急停装置与主要安全功能串联,而是要将其连接到单独的安全电路中。
标准的要求
与其他安全设备类似的是,急停装置必须满足特定的标准要求。OSHA和IEC 60204-1等标准规定,急停装置的安装必须便于操作人员使用。这意味着,每个被认为是正常操作程序一部分的操作站或机器的任何区域,都需要采取一种急停方法。它应该是无障碍且易于访问的,无需伸手到上方、下方或周围来启动。
带有急停装置的机器控制装置,安装在安全防护门上
正确的使用
作为一个简单的一步过程设计,急停装置经常被误用作关闭开关。乍一看,人们可能会赞同这一观点,甚至认为无论如何它都会使机器处于安全状态。实际上,使用急停装置作为关闭开关,弊大于利,甚至可能导致极具破坏性的故障。
急停装置仅用于“紧急情况”。因此,该二级安全装置将具有与普通开关,甚至安全防护开关不同的要求。例如,根据ISO 13849标准,急停可实现的最高性能级别将是PL d。这是因为发生危险故障的概率是基于它不会被频繁启动这一事实的。如果这个频率参数由于误用急停而改变和增加,那么发生危险故障的可能性就会增加。与此同时,防止此类故障的措施仍未改变,从而产生在实际需要时无法执行的可能性。
急停装置
紧急停止可以包括但不限于拉绳开关、没有机械防护装置的脚踏开关以及最常见的按钮操作开关等装置。
物理要求
NFPA 79和ISO 13850详细说明了急停按钮的物理特性,其中包括一个带有黄色底壳的红色蘑菇头。它们还必须是自锁的,这意味着一旦启动,急停将保持启动状态,直到执行自愿和故意的操作,例如扭转和/或拉动手掌按钮以进行重置。此外,仅此急停复位不应恢复运行;取而代之的是,需要进行第二次深思熟虑的操作,例如按下RESET按钮。
具有锁定/标记功能的急停总开关
停止类别
IEC 60204-1和NFPA79还描述了不同类型的紧急停止 ,即 0 类、1 类和 2 类,不要与ISO13849的控制类别混淆。
● 每台机器必须至少有一个0类停止,也称为非受控停止装置,其定义是立即切断机器执行器的电源。
● 1类停止,或受控停止装置,是指机器执行机构在需要使机器停止时仍有动力。
● 2类停止,是一种受控停止,即使机器停止,执行器仍会保持电力。
决定实施哪种停止类别,取决于风险评估和停止时间分析。
紧急停止装置是控制系统安全相关部分中最关键的元件之一。在大多数情况下,它是安全控制危险状况的最后手段。尽管总体理想情况是我们永远不必使用这样的装置,但现实情况是事故确实会发生,机器和机器过程可能无法按预期运行。重要的是,要充分理解和重视急停装置及其功能,使其不被滥用。